根据山西省政府近日发布的《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山西将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降低准入门槛,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养老服务业。
山西省将降低养老服务市场准入门槛。按照规定,将实行“先照后证”,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的养老服务领域全部向社会力量开放,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养老服务业。同时,对养老机构放宽登记条件。按照规定,在工商部门登记的营利性养老机构和在民政部门登记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可以依法在其登记管理机关管辖范围内设立多个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服务网点。申请设立养老服务类社会组织,符合直接登记条件的可以直接向民政部门依法申请登记,不再经由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山西还将鼓励外埠资本进入,非本地投资者(含外资)举办养老服务项目与当地投资者享受同等政策待遇。
山西还提出支持PPP模式建设运营养老院。《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明确支持在国家政策范围内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建设运营养老机构,鼓励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在市场化、商业可持续、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创新融资机制,为社会资本投资参与养老服务业提供服务。
(新华社记者魏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