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动态

您当前的位置:新闻动态 > 行业动态 > 关于做好山西省2010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返回首页

关于做好山西省2010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行业动态   2010-04-21 11:11:45   点击量:[1574]

 

关于做好山西省2010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晋建办综字[2010]119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0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0]10)精神,现将我省2010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工作
我省2010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各有关单位(省直有关专业厅局、省建工集团、中央直属驻晋建筑业企业等)(以下简称初审部门)负责报名资格初审,并采取多种形式做好宣传传达工作。各单位联系方式见《2010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各有关单位联系方式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1、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2、符合上述条件1的报考条件,在20031231日前取得原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考《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3、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参加2009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的人员,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另外选择一个专业,报名参加考试,只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一个科目,报名填表时按新报考生填报信息。考试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相应专业考试代码及名称见《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代码及名称表》(附件2)
具体时间安排:
1、报考人员网上报名:417日至57日。
2、报考人员向各初审部门报送《资格考试报名表》和个人申报材料:510日至513日。
3、各初审部门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大厅和省人事考试中心报送报名材料及交费:518日至5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