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原山西万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郑重声明:因经营发展需要,经山西省太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公司名称由原“山西万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更名为“山西万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自发出声明之日,公司将启用新的名称“山西万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外开展业务,原公司名称及相关印章停止使用。此次变更仅涉及公司名称变更,原公司所有的业务、资产及一切权利和业务由“山西万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承接。自发出声明之日,凡与我公司新签订的一切合同,均须加盖山西万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行政公章(下同)”、山西万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财务专用章”及山西万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合同专用章”方为有效;我公司委托代理人须持有加盖山西万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行政公章”及“法定代表人个人章”的具有明确授权委托内容的授权委托书,方可代表我公司签署相关授权委托范围内的合同及相关文件。请各相关业务单位认真核对甄别,以免上当造成损失。对私刻冒用我公司公章的单位或个人,公司将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其责任。
特此声明!
山西万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