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甲供材结算方式
经验诀窍 2017-03-02 16:00:54 点击量:[2710]
材料费是建筑安装工程费的组成部分,无论是甲方还是乙方采购供应的材料都应进入建筑安装工程费,并计取相应的费、利润和税金。根据建设部《清单计价规范》等文件有关条文规定,由甲方自行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费,按以下三步处理。
一是投标人根据招标人在其清单总说明中填写的招标人自行采购材料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和自行采购材料的金额数量(即材料购置费,以下简称“甲供材费”)将其填写在报价人的“材料暂估价表”中。不论招标人确定的甲供材料在招标文件中确定的数量多少,施工过程中,甲方应按工程施工要求供应甲供材料的全部数量。若甲方不按所需品种、规格和数量供应,影响施工,视为违约。施工过程中,若甲方要求乙方采购已在招标中确定为甲供材料的材料,材料价格由甲乙双方按照市场价格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二是投标人将“甲供材费”进入综合单价中计取相应的费、利润后再将“甲供材费”从综合单价中扣除。甲供材的采保费应计入综合单价。甲乙双方必须在合同中约定甲供材料采购保管费的承担办法。
三是投标人将按“甲供材费”计取的规费和税金计入报价人的“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规费和税金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