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2016年6月27日,国务院下发《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随后,为贯彻落实该文件精神,住建部、财政部于7月13日联合印发《关于切实做好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市[2016]149号)。除保留依法依规设立的农民工工资、投标、履约、工程质量4项保证金外,其他保证金一律取消!随后,全国各地根据相关要求,相继出台相关清除方案。
点评:清除保证金的政策划清了界限,给出了收取保证金的政策底线;制订实施细则,给出了具体执行时间表:于2016年年底前退还相关企业,对保留的保证金,要确保按时返还。未按规定或合同约定返还保证金的,保证金收取方应向建筑业企业支付逾期返还违约金;并且改进完善了保证金缴纳、管理方式,给出了后续解决方案;建立和完善督察及投诉处理机制,确保落实到位。这项政策,对建筑企业无疑来说是一件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