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各有关单位:
为满足我省工程建设计价的需要,维护工程建设各方的合法权益,我厅在2011《山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编制完成了2018《山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以下简称2018《计价依据》)。经组织相关专家审查并通过,现予发布,自2018年2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实施。原2011《山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同时停止使用。凡2018年2月1日前签订合同的在建项目,按原合同条款执行;合同约定按照政策性规定调整的工程项目,2018年2月1日以后完成的工程量应当执行2018《计价依据》 。
2018《计价依据》由山西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按相关规定组织山西科技出版社出版发行。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1月8日